“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小老板的担忧并非多余

Connor okex交易所 2025-08-12 4 0

文| 张彦宗

最近,关于“社保新规”的话题很火,网友纷纷说政府出台新规定,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不论大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的小老板,都有这个义务,否则将面临很大的政策风险。

实际上,引发关注的社保规定,并不是什么新的政策,也不是人社部或税务总局颁行的新措施,而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的司法解释。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及典型案例。司法解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补缴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可以要求返还。

该司法解释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小老板的担忧并非多余

司法解释必定会带来雇佣现实的变化。什么意思呢?就是从9月1日开始,即使公司或老板与员工有口头协议不缴纳社保,甚至员工承诺不要社保,但只要员工告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直接起诉,法律必定支持员工。

法律站到了员工这一边,而老板与员工协商的“君子协定”随时会被撕毁,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本来就很难建立,9月1日之后,让大小老板们相信员工不要社保、多要工资的承诺,将会变困难。哪怕员工说得再好,很多老板恐怕也很难相信。劳资之间最基本的信任,未见得能抵挡住金钱诱惑。

在这种显然不利于自己的局面下,那些小公司、小老板们大概率选择给每一名员工缴纳社保,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在未来某个时刻被员工告上法庭,到时不仅要补缴社保,还可能面临罚款。两害相权取其轻,小公司小老板们怎么选,是不难看清楚的。

换句话说,9月1日前,关于社保的私下约定或口头承诺,给小微企业带来很大的用工灵活性,一些不愿交社保的人也情愿多拿一点现钱,两下维持着表面的平和。9月1日之后,以前劳资关系中的默契可能被打破,现实只能是“依法办事”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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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微企业来说,不管交不交社保,都会计算用工成本,假如必须要交社保,那更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通过降低员工工资,来对冲因缴纳社保带来的成本上升。

在降低用工成本可以弥补社保支出的情况下,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雇员可能会发现工资将有显著的缩水。哪怕他们被告知说,将来的退休金可能因为缴纳社保而有所增加,只怕也抵消不了这些人眼前的生存焦虑。

而在一些大城市,社保缴纳基准线远远高于最低工资,用工方很难用降低人工的方式来抵消社保支出,为了节约成本,可能会减少员工数量。

还有一种可能是,企业为了规避社保,可能更愿意聘用兼职或退休人员,或者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将签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转为与第三方公司签约的临时员工。当然,除非聘用的是退休人员,如果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关系”,雇主依然会败诉。

最保险的方式,还是依规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前面说了,社保成本要怎么消化?如果强行接下这块成本,每年新增的利润能不能覆盖?如果不能覆盖,是不是意味着小微企业只能保本经营或收缩业务?

“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小老板的担忧并非多余

资料图,图文无关

可见,要缓解中小企业主的担忧,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帮助他们降低社保负担。此前,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有人就建议社保缴费不再按照标准平均工资计算,而是制定高、中、低等阶梯缴费标准,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缴费模式。

此前用过的一些办法,也可以尝试。比如,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采取应急性的扶持政策,适当降低企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对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给予社保个人部分的补贴,以冲抵企业降薪对他们造成的影响。

司法解释明确无误地宣示保护劳动者的立场,是一件好事,让劳动者维权时更有底气。与此同时,为中小微企业扶危济困,降低其运营成本,增加就业岗位,也是各地主抓的内容。两者之间并非对立的关系。

关键在于,如何让企业在合法的范围内多赚钱,只有收入增加了,才能消化更高的人力成本。只要明确这一前提,要缓解老板们的担忧,不怕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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